部队开发,分成三股,弗里德里希的骑士部队先出发,虽然大多数是扈从骑士,还有就是少数低阶骑士,还是很威武,不过队行并不整齐,注重个人武勇,并不注重配合。
骑士走后,便是法兰克林这支新组建的部队,队列还算比较整齐,带着奇怪的兵刃开发,之于后面,还要有两日,埃德蒙男爵才出发。
二十四个人,其中四人骑马,是法兰克林、贝琪、雷蒙和王启年,还有一辆马车,上面拉着军需粮草,到战争前线,他们大约需要二十天左右,因为他们是步兵,王启年告诉法兰克林,路上行军,正是练兵之时,一切都按战时来设置,一点也不松懈。
傍晚,宿营,一切都按训练来,雷蒙执行起来一丝不苟,安排好营寨,周围上好栅栏,布置好明暗哨,两个斥候也散了过去,弄清前方情况。四个人窝在帐篷中,法兰克林说:“还有六天,就要到了前线,我这支队伍能行吗?”
“能行!”王启年给他打气,心中有话,自己虽然外行,但看过战争片还不少,对于战略层面上轮不到自己考虑,战术层面上,自己不过是辅导,士兵训练时间短,不过有个优势,对方士兵也是一样,甚至有不少贵族根本没有训练,只是一伙农民,肯定能行。
战争不过以强击弱,避开强势敌人,还是能做到的,何况只是两个伯爵间的战斗,多数依靠骑士的勇敢,自己这边却是另一种形式,有准备总能战胜无准备的。
雷蒙也点点头,刚要说话,斥候来报,前方有一支小队,向他们而来,法兰克林立刻紧张起来。
王启年平静问道:“有几个人,是什么来头?”他的镇定使紧张气氛立刻松驰下来,王启年见法兰克林放松下来,心中舒了一口气。
很快就弄清楚了是什么人,战场已犬牙交错,爱德华伯爵这次来势很凶,莱恩伯爵有些措手不及,这支队伍是爱德华伯爵手下一个男爵所有,只是一支小分队,不知为何,一不小心,就突入对方的腹地,一共十二人,有两名扈从骑士,其余十人均是步卒,更要命的是,他们一路抢劫,大概抢的忘了形。
弄清楚情况后,法兰克林立刻集合人手,迎了上去,这是建军以来第一战,士兵们很紧张,对方不了解情况,一见有一支队伍在前方列阵,一窝蜂就上来,也难怪,他们数日来没有遇到什么强敌,那些村民一触就溃,养成他们自大的情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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