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郑谦则什么都不需要干,只需要签下合约即可,甚至都不用特地举办签售会,一切售后都由哈伯斯负责。
郑谦只需要埋头写作就行。
当然,哈伯斯这样做的原因,还是想要跟郑谦签约《三体》的第二部、第三部的版权。
郑谦对此很满意。
当天,郑谦就带着律师程金铭与哈伯斯的汉娜签署了意向协议,汉娜则加速飞回美国,然后带着正式的签约合同交予郑谦,合约一式两份,全英文,已经提前加盖了出版社钢印,只要郑谦签下名字,这两份合约便立即生效。
确认无误后,郑谦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与此同时,译者斯蒂芬也拿到了自己的合约,突然到手的四万美金稿费并没有让斯蒂芬多么高兴,他本人年薪就有近十万美金,加上一些奖金,以及平常摄影、写作得来的稿费,已经是个稳稳的美国中产阶级了。
简单来说,他对于金钱的渴望并不高,反倒非常重视名誉。
不然的话,他一定会选择版税分成。
傻子都看得出来,《三体》被十几家出版社如此看重,其未来的销量定然会有一个惊人的成绩。
但斯蒂芬还想等继续翻译郑谦的第二部、第三部作品,因为他能预料的到,随着《三体》的出版,这部科幻的人气定然会飞速走高,到时候数不清的翻译会抢破头的要跟郑谦合作,如果太过贪心,自己是绝对拿不到下一部的翻译版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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